我兒子沒義務給岳父母養老」70歲婆婆耍無賴,付出了慘痛的代價
有些人的婚姻,不存在婆婆幫不幫帶孩子的問題,也不存在兒媳給不給公婆養老的問題,一切都是順其自然發生,誰也不會爭競誰付出多,誰付出少,雙方家人關係很好,夫妻雙方自願背負彼此的人生。
而有些人的婚姻,要麼存在婆婆幫不幫兒媳帶孩子的問題,要麼存在兒媳給不給婆婆養老的問題,有些甚至還沒結婚就遇到了這些問題,導致婚姻還沒開始就結束了。
下面這個女人的婚姻之所以還沒開始就結束了,就是因為在談婚論嫁時出現了「養老」方面的分歧,我們一起來看下怎麼回事,希望你的婚姻不會遇到這種問題。

在我和前任戀愛期間,因為沒考慮過結婚的問題,所以婚姻連帶的很多問題,我們都沒有聊過。後來婆婆開始催婚,我們才開始關注有關婚姻的問題。
關於花錢方面的問題,我們的意見一致,彼此互不虧欠,所有需要花錢的都共同分擔,各自承擔一半的費用。
關於有了孩子之後養孩子以及夫妻分工方面的問題,我們的意見也是一致的:不讓雙方父母幫忙帶孩子,我們自己帶,因為我們不想缺席孩子的成長。至於到時候是男主外女主內,還是女主外男主內,到時候視情況而定。
關於「養老」的問題,我們是這樣考慮的:因為婆婆已經70歲了,可以說我們剛結婚就得給她養老。我跟他說,「先給婆婆養老可以,但是之後我爸媽年紀大了,你也得給我爸媽養老!」他沒有反對,說是本來就應該這樣。
我以為他的意見可以代表婆婆的意見,我以為婆婆也會同意我們這樣安排,結果,等到兩家人坐到一起談婚論嫁時,婆婆卻現場耍無賴玩「雙標」。
不讓他們家單獨出錢,有了孩子也不讓她幫忙帶,她當然是欣然接受。可是,在涉及養老的問題上,她只要求我給她養老,卻不允許她兒子給我父母養老,「我兒子沒義務給岳父母養老!」
其他事情都能平坦,養老的問題不能平坦,我和我爸媽都不接受。本以為婆婆會讓步,可她卻來勁了,「如果你們堅持讓我兒子給岳父母養老的話,那就別結婚了,我從來沒聽說過女婿還要給岳父母養老的!」
我前任急了,一邊跟我父母道歉,一邊給婆婆做思想工作。可悲的是,婆婆竟然玩起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,眼看事情無法收場,我帶著爸媽離開了,決定不嫁了。
之後前任求復合,我問他是否說服了婆婆,他說沒有,那我肯定不能嫁。而且,關於婆婆的那種態度,我就算嫁了,也沒辦法給她養老,所以還是不嫁的好。
後面我不知道前任跟婆婆鬧了什麼樣的矛盾,他再次聯繫我時,說婆婆去世了,「本來她如果不作妖,我們開開心心結婚,還能好好給她養老,她也不會那麼早去世。唉!好端端的婚姻,她非得作妖,現在好了,自己氣死了不說,還害得我們無法做夫妻!」
我回復他的時候他沒回我,那之後我們就失去了聯繫。今天說完這些之後,我以後再也不會提這件事。婆婆去世怪不得我,我又沒提什麼過分要求,是她不讓她兒子跟我結婚,之後她兒子怎樣跟她鬧是他們家的事,與我無關。

東林夕亭情感建議:
世間很多事都沒有絕對的公平,可相對的公平該有就必須有,雖然說「吃虧是福」,但太吃虧的話,肯定沒人會欣然接受。
就像案例中那對未婚夫妻一樣,其實他們兩個人私下裡的婚姻安排,從常規的婚姻角度來說,已經對女方不公平了,結果婆婆還玩「雙標」,只要求兒媳給自己養老,卻不接受自己的兒子給岳父母養老,這種「太吃虧」的問題肯定無法讓女方欣然接受。
希望其他夫妻之間不要鬧出這種問題,不管誰付出多,誰付出少,誰犧牲多,誰犧牲少,整體上要有相對的公平,不要讓任何一方心裡不平衡,不然夫妻矛盾會引發其他矛盾,到頭來兩個人都會有損失。
關於「女婿有沒有義務給岳父母養老」的問題,這種事其實不該用「有沒有義務」的方式去詮釋。婚姻是兩個人的事,兩個人都有父母,都有原生家庭,除非其中一方或雙方都跟父母有不可調和的矛盾,否則就應該同時或先後照顧到雙方父母,這種事本不應該爭論不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