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嫁房裝修好了,卻住進了陌生人,我怒提離婚
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,我爸媽就說,這希望我們兩家一起出錢,給買一個房子,可是那邊我婆家卻不願意,後來我爸媽就多要了幾個彩禮,完了就又加上他們的積蓄,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,算是給我的陪嫁,這雖然是給我們的陪嫁,卻也是寫上了老公的名字,我是家裡的獨生女,我爸媽都是希望我婚後能夠過得好一些,所以這才拿出自己全部積蓄的給我們買了房子。
我和老公婚後就出去旅遊去了,一個是因為新房沒有裝修好,還剩下一些工程需要完善,另外一個就是我和老公結婚以後,這兩個人也是希望出去度蜜月的,因為還有工人去裝修,我就把家裡的鑰匙留給了我婆婆,是想著要婆婆幫我們去看一下,這最起碼我們也是能夠放心不少,可是哪裡想得到,當我和老公從外面回來的時候,這家裡竟然住進了陌生人,當我打開房門,看到裡面住著的是別人的時候,我瞬間就懵了,那邊也是有點意外,還問我是誰,這是我家好不,那邊住在我的新房裡,這還問我是誰,我就有點生氣。
之後通過溝通我才知道,原來我婆婆竟然把我的房子給我租了出去,還收了人家半年的租金,我就更加生氣了,婆婆還打電話,要我們回去,和他們一起生活,說這邊就以租養貸,掛了電話以後,我就把那邊的租客給趕走了,這不管怎麼說,房子是我的,房本寫的我的名字,憑什麼要他們住進來,我都沒有答應,這愛找誰要錢,就去找誰要錢去,我沒有拿錢,我也不要錢,我就要我的房子,你們說,我做的過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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