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媽把積蓄用在遊山玩水上,不給兒子拿首付,旅遊回來發現門鎖換了
李大媽今年55歲,兒子讀初中的時候,老伴因公殉職,她一個人把兒子養大。兒子大學畢業後,考上了事業單位,收入穩定,人也帥氣,身邊不乏追求者。
兒子的第一個女朋友是一個音樂教師,要父母也都是知識分子。女孩大本學歷,身高1.65米,身材窈窕,能歌善舞,打扮時尚,兒子特別喜歡這個女孩。
領回家讓媽媽看看,李大媽對女孩相貌、談吐都滿意。他們張羅結婚的時候,自然而言地提到房子,因為女孩不想和大媽一起住,要單獨買房。
兒子的意思是,讓媽給出首付,20萬,然後自己貸款買房,裝修費女方出,女方媽媽還給10萬嫁妝,剛好買傢俱家電。
可是,大媽卻這麼對兒子說:買房我不會給拿首付,你們要是不和我住,就租房。因為我50多歲了,家裡的存款我留著自己用,我得出去旅遊,我還要學鋼琴,年輕的時候想學鋼琴沒條件,再不學就晚了。
女孩因為男方不給買房提出分手,兒子失戀之後,精神萎靡,工作連連失誤,被通報批評了。沒多久,兒子又處了一個女朋友,戀愛環節絲毫沒有問題,就是在買房和彩禮的環節上,大媽堅持一分錢不出。
大媽說,現在都啥時代了還要彩禮,太封建了。買房首付我還是不能出,你們不和我住就去租房,我把你養這麼大,不能再搭錢了,你都過18歲了,外國家長就是讓18歲的子女自立,推出去啥也不管。
女孩挺喜歡兒子,不給出首付、不給彩禮都能接受。可是,女孩的媽媽說啥也不願意。她找到大媽,和大媽理論:不買房就分手,我女兒也不是嫁不出去了,幹嘛非得嫁給你兒子!
大媽說:分手就分手,兒孫自有兒孫福,我都50多歲了,我能活幾天,我可管不了那麼多了。
女孩媽媽氣得拉女兒回家,然後把女兒反鎖在家裡,還給女兒換了新手機,天天苦口婆心勸閨女,最後女孩也不堅持了。
那天,大媽出國旅遊,走了半個多月,買了很多紀念品、名表、旅遊鞋等,一次性花了8、9萬。回家的時候,發現門打不開,敲門家裡好像沒人。
於是,給兒子打電話,兒子接了,告訴她,我把門鎖換了,你不用回家了,直接去養老院吧,這套房子我留著結婚用的,我都35歲了,再不結婚就真的打一輩子光棍了。
李大媽聽了,癱坐地上。她做夢也沒想到,兒子來這一出,猝不及防。
鄰居都說大媽活該,對兒子太狠了,太自私了。
對於大媽自己享受不給兒子買房這件事,你怎麼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