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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車禍所得賠償款一分沒給丈夫,丈夫氣急敗壞:不拿出來就離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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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。女人自從結婚嫁人,在公婆家和娘家,所面臨的待遇是不一樣的。如果能像在娘家一樣,受到公婆的喜歡和關愛,這個女人一定是幸運的。而她的婚姻生活也應該是幸福的。

一個小家庭,一旦失去了自主權和經濟獨立,父母總是正面管束和干預,再好的婚姻也會變得險象環生。

車禍獲得賠償款

老劉的兒媳突遭車禍,經過劉家的全力救治,兒媳的病情逐漸好轉,兒媳也因車禍獲得一筆40萬的賠償款。在賠償款下發時,老劉親家卻突然把這筆錢占為己有。並將兒媳帶回了娘家。兒子兒媳小兩口的婚姻,因此而變得岌岌可危。

老劉說,兒媳遭遇車禍,病情很嚴重,醫院曾下過三次病危通知書。老劉和兒子在醫院重症室里守護了幾天幾夜,顆粒未進,為救治兒媳,老劉花了14.5萬元。經過全力救治,兒媳的身體慢慢恢復了正常。

賠償款被兒媳藏起來

讓老劉沒有想到的是,賠償款下來後,兒媳卻對他們一家冷漠了起來。老劉說,親家母帶著兒媳就回了娘家。東西全部拿了回去。老劉想著,等這筆錢下來,他要把用來治療兒媳的錢拿出來放到這個家庭。本以為兒媳會拿出一部分錢,補貼家用。可沒有料到兒媳將40萬賠償款,全部藏了起來。並且擰包回了娘家。

兒子現在有兩個小孩,都在讀書,家裡還要還房貸。他搞不清楚,現在是兒媳拿著這筆錢,還是親家母拿著這筆錢。老劉之前問過兒媳,兒媳一直支支吾吾。說是她媽設的密碼。因為錢的事,他們一家人和兒媳產生了很多的誤會。

賠償款轉移,丈夫覺得受到了欺騙

當兒子去到岳母家問妻子小龍賠償款在哪裡,小龍說已經全部存入銀行,這筆錢分文未動。可丈夫小劉卻始終不肯信任她。堅定地認為,這筆賠償款已經被轉移了。

小劉說法院判決給妻子40萬賠償款時,是妻子和岳母領的錢,他自己根本不知情。他感受到了欺騙。

40萬變成了1萬5

原來小龍在車禍當天,因為給兩個女兒買鞋。貨到後,婆婆看到鞋子穿在孫女腳上大了些,就讓兒媳退一下貨,兒媳發脾氣,當時就和婆婆發生了爭吵,還把鞋往樓下一丟,氣沖沖地坐上汽車回了娘家。可沒有料到,意外發生了。至此,兒媳娘家便對劉家人產生了敵意,也對女兒多了一份操心。

兒媳把銀行卡拿了出來,並告訴自己的丈夫,錢一直在自己的卡里,存了定期。公公老劉和兒子不相信小龍的話,三個人一起來到銀行查詢,發現卡里只有1萬5千元錢。看到卡里的餘額時,丈夫小劉氣憤不已。他表示岳母肯定將賠償款轉移走了。

公公控制經濟大權

2009年,小劉和小龍經媒人介紹,相識結婚。11年的打拚,他們買了房買了車,本來日子很幸福。小龍車禍發生後,劉家人全力救治她,對兒媳的照顧已是無微不至。可兒媳和親家還是不顧他們的感受,把錢轉移了。

老劉不甘心,帶著兒子找到了小龍的娘家。面對劉家人的到來,小龍母親和父親一臉的憤怒。女兒自從嫁到劉家,小兩口一年搞裝修能掙24萬。所掙的錢一分錢都拿不到,全部由公公老劉管著。女兒小龍要用錢,只能伸手向公公要。在劉家,小龍和小劉沒有太多的話語權。

在他們看來,女兒在劉家只是一個賺錢的工具。除了和丈夫小劉搞裝修外,還會去撿一些廢品賣錢做零用錢。靠撿廢品,小龍一年能撿1萬多元。平時她把錢用在家裡買菜以及給孩子買學習用品上。明明一年和丈夫小劉做裝修能掙24萬,而小龍卻拿不到一分錢。

女兒車禍全是親家一家人所為

小龍母親說,當天如果小劉載小龍回娘家,也不會發生這樣的車禍。出事當天,小龍母親打電話給女婿小劉,當時小龍母親所在的位置比女婿小劉所在的位置要遠得多。當她趕到醫院時,而女婿小劉也只比她先到20多分鐘。她感到女婿對女兒不夠關心。

看到女兒的情況,當媽的心情很難受。當她提出要求要全力救治女兒時,一旁的女婿還有一些猶豫。如果不是小龍母親一再催促他簽字,小劉都還在考慮中。在他們眼裡,女婿小劉對自己的女兒並不好。

母親把賠償款存到女兒名下

而賠償款40萬,小龍母親把35萬以小龍的名字存了定期,餘下的5萬留給她做家庭開支。作為母親,她不要女兒一分錢。她自己有養老保險,還有一年就可以領錢,家裡還有10萬元。按照他們的經濟情況,她和小龍父親在農村可以過得不差。

看到女兒在她公公家被這樣欺負,當母親的非常氣憤。明明劉家生活富裕,可他們卻這樣刻薄對待女兒。這讓他們做父母的,心裡對女兒的處境鳴不平。女兒出車禍後,小龍父母真不敢相信,他們會真心對女兒,所以把賠償款給女兒存了定期,以保障她未來的生活。

丈夫讓妻子拿出20萬賠償款,否則離婚

當小劉得知賠償款在小龍的名下,他提出讓妻子拿出20萬貼補家用和撫養孩子。如果不拿出來,就要和她離婚。看到丈夫的冷漠和堅決,小龍不想離婚。她說,現在這些錢只是暫時放在她這裡,父母幫她存的也是5年的定期。她也想看看丈夫是否是真心對她,5年錢到期後,她嫁到劉家,就是劉家的人,錢自然會給劉家。關於孩子的費用,她會出去賺。

而丈夫小劉堅決不同意,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。經商量後,兩人同意大家冷靜一段時間再說。

藝青說

1、一段美好的婚姻要有相互了解的基礎。小龍和小劉經媒人介紹,在兩個月後領證結婚,婚後有兩個孩子。四口之家雖然是一個完整的小家庭。但家裡的經濟大權全部被公公老劉控制,家裡需要花錢的時候,全部要經公公同意。

婚姻中,兩人相互了解的時間不算長。加上公公的橫加干涉。涉及到金錢時,家庭的矛盾加深。讓生活了11年的夫妻在感情上變得敏感而脆弱。

2、夫妻間缺乏信任和獨立做主的權利。嫁到劉家十多年,小龍要用錢只能伸手要。要不就是撿廢品換成錢貼補家用。雖然是小夫妻掙的錢,卻旁落他人。在經濟上,他們是沒有任何話語權的。當她給兩個女兒買鞋買大了。婆婆讓她退貨。為此,婆媳之間發生爭吵。一氣之下,小龍坐班車回了娘家。可是禍不單行,小龍出了車禍。

全家人全力救治小龍,終於脫險。為給她治病花費了14.5萬元。小龍因意外車禍獲得賠償款40萬元。小龍娘家覺得女兒在出車禍時,女婿在救治女兒時有猶豫,並不是很情願救治女兒。她對女婿有意見。

3、公公的介入,讓一個家庭矛盾加深。小龍嫁到劉家11年,和丈夫的收入全部歸公公管。小龍要用錢需要伸手要或者撿廢品獲得。這讓小龍的娘家人一致認為,女兒是被劉家人當成了賺錢的工具。於是幫女兒把賠償款存了定期。

小兩口生活了11年,公公的干預是一家人矛盾的導火線。小兩口所賺的錢全歸了公公,根本無法實現經濟獨立。而小龍的父母擔心女兒受苦,在女兒車禍後,想給女兒爭取一個保障,強勢地把賠償款拿走,沒有經過女兒同意,存了定期。這間接地干預了女兒的幸福生活,他們沒有想到,這筆錢應該由小龍做主。

4、好的婚姻是從信任和尊重開始。11年中,小劉一家對小龍並沒有像一家人來善待她。而小龍思想里根深蒂固的思想,嫁漢嫁漢,穿衣吃飯的意識一直沒有變過。從情感上,小龍是依賴小劉的。甚至小劉向小龍索要賠償款20萬,如果不給就離婚。就是這樣的情況,小龍還不想和小劉離婚。她只是告訴小劉,這錢放5年後會給劉家。而小劉沒有意識到,《婚姻法》是明確規定,車禍賠償款屬於小龍個人。至於小龍願不願意拿出來,小劉需要給小龍一些時間思考。而不是蠻橫索要20萬。夫妻之間基本的信任沒有,尊重更無從說起。

結語:兩個人的世界,兩個人的生活,兩個人說了算。作為長輩,只能給建議。而不是控制子女。尤其是經濟大權,做父母的更沒有權利去掌控他們的經濟大權,年輕人有年輕人的生活方式。一味地干涉和干預,只會讓他們矛盾加深。為人父母,只希望兒女越來越好,而不是成為他們離婚的助推器和加速器。就像鳥兒長大,要讓他們獨立飛翔。而不是拴住它們的翅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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