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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禮十萬變六萬,婆家再要降三萬,女子反對婆婆:我家沒彩禮習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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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禮是幾千年前就有的習俗,以前男女訂婚還有個信物。所以彩禮代表的是男方對女方的尊重,也是男方對女方的承諾。而且現在,全國各地都有這個習俗。我覺得只要入鄉隨俗,隨大流就好了。

兩個人結婚,應該是要以感情為重,不是說彩禮要的越多就越被婆家重視。但也不是說,彩禮要的越少,婆家就越會感激你的通情達理和懂事。

彩禮,應該是雙方父母商量著來,爭取達到一個合情合理的數目,如此雙方才能皆大歡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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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麗和男友,是自由戀愛,談了三年,覺得感情成熟了,這才決定結婚。本來趙麗家裡並不太同意他們的婚事,為此,趙麗還跟家裡鬥爭了很久。趙麗是家裡獨生女,父母也不忍心獨生女傷心,最後還是同意了這門親事。

想著家裡父母好不容易同意了,趙麗就想著在彩禮方面,讓男友做一下讓步,也算是給自己父母一個台階下。

但男友的態度卻特別不好,直接就跟趙麗拒絕了,連說都沒跟家裡說。為此,兩個人還冷戰了很長時間,甚至一度鬧到分手的地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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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後來,男友見趙麗態度堅決,這才不情願同意跟家裡提彩禮的事情。趙麗要求男友家給十萬彩禮,這十萬彩禮她父母不會要,會一分不少全都陪嫁回來。

可男友把十萬彩禮的事情跟家裡一說,准婆婆直接就拒絕了,說你們是自由戀愛,不應該要彩禮,即使她兒子跟趙麗分手,那也是趙麗作出來的。

再後來趙麗父母得知了這件事,也不想趙麗和男友因為彩禮的事情鬧得那麼難看,就主動把彩禮降到六萬。

可准婆婆還是不同意,她說他們這邊不興給彩禮,更何況還是六萬這麼多,要這麼多彩禮,那就是女方賣女兒。再後來男友又出來協調,說大家各退一步,就願意給三萬彩禮,多一分都沒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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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友的話,讓趙麗心裡挺難受的。她沒想到男友自始至終都覺得她只值得三萬彩禮,趙麗反對了這個要求,堅持沒有六萬彩禮,就不結婚了。

結果准婆婆很是不屑地說,別說六萬,連三萬我都不願意給,我家就沒有彩禮習俗。

最終雙方鬧得很不愉快,男友和准婆婆不妥協不讓步。而趙麗父母為了女兒著想,就想主動同意三萬彩禮。

但趙麗攔著不讓,說彩禮從十萬降到六萬,再從六萬降到三萬。如果這次他們再妥協,那估計三萬彩禮婆家都不會給,所以他們寸步不能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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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此事,雙方鬧得很僵,誰也不願意主動退讓。趙麗覺得准婆家這是故意給她下馬威,以為她是好拿捏的。

而准婆婆和男友那邊,卻認為趙麗太斤斤計較,性格太較真,半點虧都吃不起。雙方都對這段婚姻,抱著懷疑的態度。

後來男友找過趙麗,讓趙麗順從下他的父母,畢竟結婚後,就是一家人,還得住在一起。

可趙麗卻無論如何也咽不下這口氣,不是她一定要6萬彩禮,而是她想要男友和婆家的一個態度,否則這樣的婚姻,她不結也罷了。對此,大家還贊同趙麗嫁過去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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